1、化學危險品主要指:柴油、潤滑油脂、松節油、天那水、油漆、液化石油氣、壓縮氧氣、乙炔氣等。
2、化學品的采購
2.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應向具有經營許可證的供應商購買。
2.2采購化學危險品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相關的安全數據資料。
2.3化學危險品入倉驗收時要對其外觀質量及容器的有效使用期進行驗證。
3、化學易燃危險物品的儲存
3.1柴油、潤滑油脂、松節水、天那水、油漆等的儲存:
A)應分類分別存放,嚴禁混放。
B)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避免日光曝曬。
C)應遠離火種、防止引起燃燒、爆炸。
D)應防止滲漏,避免遇火引起燃燒、爆炸。
3.2壓縮氧氣、乙炔氣的儲存:
A)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分倉存放,嚴禁混放。
B)氧氣瓶和乙炔氣瓶嚴禁沾油脂。
C)應有防震膠圈保險帽,氣閥封口螺絲、減壓閥。
D)放置點應距明火10米以外,并防止曝曬。
E)不得橫臥放置。
4、化學危險物品出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并做好相應標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
5、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6、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應當根據消防要求配備滅火設施,并定期檢查其是否處于完好狀態。消防管理執行《消防防火管理規定》。
7、搬運化學危險物品,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摩擦。短途移動時應使用專用的手推車運輸,嚴禁滾動運輸。
8、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包裝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廢棄的化學危險品容器不得隨意丟棄。歸類收集后交由有處理資質的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