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環境管理體系文件時應當依據如下材料
(1)GB/T 24001—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標準及其附錄;
(2)GB/T24004—ISO14004環境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標準;
(3)適用的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組織的環境管理現狀和初始環境評審報告;
(5)組織現行的規章制度、操作慣例、規程和作業指導文件。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制的原則
(1)系統性、完整性和邏輯性
①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應從組織的整體出發,統一規劃和策劃,應反映組織環 境管理體系的特點,滿足標準的所有要求,應充分覆蓋體系的17個要素,并體現各要素的功能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②文件的內容要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各級文件之間要做到邏輯關聯、層次清晰、接 口明確、結構合理、協調有序,不能支離破碎或是矛盾百出。
(2)法規性和權威性
①環境管理體系文件是組織實施環境管理和保證環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的行為準則 ,體系文件應遵循ISO14001標準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②環境管理體系文件一經最高管理者批準發布,就成為組織內部必須執行的法規性 文件,是指導組織一切環境管理活動的行為規范和實施審核的重要依據。
(3)適宜性、符合性和可操作性
①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應適用于組織的實際情況,應充分體現組織的行業特點 、性質與規模,應反映組織環境因素的類別、技術狀況和人員素質。
②體系文件應適用于組織內外部客觀需求的不斷變化,當組織的經營戰略發生重大 調整、科技進步、市場導向發生變化、相關的法律法規改變時,體系文件應能夠及時跟上這種變化,應反映出動態的特性,并隨著環境管理體系的不斷改進而得以完善。
③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策劃和編制要反映組織環境管理活動的客觀需求,文件編制要始終圍繞符合性,標準要求的一定要寫到,寫到的一定是能夠做到的,而且不僅要做到,還要確保其有效。
④無論體系文件是簡是繁,其詳略程度都應與組織的人員素質、技能和培訓水平相 適宜,文件的編寫方式應使實施者易于理解其規定的內容和要求,應避免產生歧異和不同理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體系文件編制合理,便于實際操作。
(4)規范性和見證性
①各個層次的體系文件應保持統一的文件格式,文件的制、修訂也應經過嚴格的相應職能的評審、確認和審批過程。
②體系文件可作為客觀證據,包括適用性證據和有效性證據,向管理者、相關方和第三方認證機構證實組織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5)一體化思路和構想
應充分分析現行管理體系的狀況,利用原有文件中適用的部分,補充和修改不適用和不完善 的內容,應重視與其他管理體系文件之間的協調一致,使各種體系文件之間合理銜接。